关于李付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关于李付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站,县直医疗卫生机构:
经委党委研究决定,聘:
李付玉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杨琦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杨根利同志任包集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张景梅同志任荆山镇卫生院副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朱义根同志任河溜镇卫生院副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马忠同志任万福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陈亮同志任双桥集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周义同志任魏庄镇卫生院副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以上同志聘期均为三年。
解聘:
同莉莉同志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根利同志陈集镇公共卫生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景梅同志荆山镇公共卫生管理站站长职务;
朱义根同志万福镇公共卫生管理站站长职务;
马忠同志唐集镇公共卫生管理站站长职务;
陈亮同志双桥集镇公共卫生管理站站长职务;
周义同志魏庄镇公共卫生管理站站长职务。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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