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服务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45号)精神,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实做好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2020年继续沿用2018年服务包类型。全县农村人口有偿签约率达12%以上,最多不超过15%;无偿签约率达18%以上,最多不超过20%;总签约覆盖率占常住人口的30%以上。
(二)全县城镇人口有偿签约率达6%以上,最多不超过9%;无偿签约达24%以上,最多不超过26%。
(三)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自愿的原则下做到“应签尽签”。
(四)高血压患者有偿签约率达常住人口的2%以上;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率占常住人口的1%以上。
(五)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
1.准确理解和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按照健康扶贫工程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要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自然环境、贫困人口数量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的范围,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
2.落实签约履约责任。按照“应签尽签”、自愿签约原则,主动为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长期外出或其他难以履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得硬性要求签约服务。对不在本辖区居住或无签约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注明未签约原因。要强化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并严格按照签约协议约定内容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履约。
3.做好慢性病签约服务。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贫困人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国卫办基层函〔2019〕276号)核心信息,结合贫困人口文化水平、接受能力,为其做好讲解,提供健康指导,并每年安排一次随访。对患有其他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六)履约任务:到2020年6月底完成全年履约任务的65%,到12月15日完成履约工作任务(有偿服务包完成率达90%以上或服务项目完成率达95%以上视为全部履约完成,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否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拨付)。
(七)签约任务: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1月31日为签约日期;服务周期统一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明确补助标准
(一)村级有偿签约补助经费由原先22元/人提高至24元/人;村级无偿签约补助经费由原先7元/人提高至8元/人。
(二)乡级有偿签约补助经费由原先7元/人提高至8元/人;乡级无偿签约补助经费由原先4元/人提高至5元/人;乡级有偿、无偿签约均补助4元/人健康教育宣传经费,用于购买健康教育宣传品或健康教育支持工具,必须印有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或签约服务宣传等字样,健康教育宣传经费根据各乡镇实际采购发放的宣传片量进行资金结算。
三、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一)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各乡镇要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优先发展居民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劳务性服务比例,提高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做好贫困人口、老年人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签约服务。推进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签约服务,探索高年资护士个性化增值签约服务。
(二)完善签约服务流程。各乡镇要完善多科室和团队分工协作机制,强化诊间随访和健康管理,积极引导服务对象主动接受健康管理服务。要继续以家庭医生团队为载体,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医防融合。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诊疗服务时,要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整合开展。对于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家庭医生要统筹考虑患者的健康情况,力争在一次门诊服务中满足患者诊疗需求,提升服务效率和履约率。
(三)创新签约服务载体。结合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签约、健康咨询、预约就诊、健康管理、慢病随访、报告查询等服务。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为签约居民推送个性化健康教育信息,增加签约居民的感受度。
(四)提高居民感受度。家庭医生团队要密切与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当好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要大力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患有慢性病的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畅通转诊渠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按规定转诊的签约居民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提供便利。积极推进上门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要完善相关政策,在科学评估、合理分级的前提下,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从机构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五)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痛点和难点问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合理配置医疗设施设备,推广使用“智医助理”,提高诊治能力。继续实施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优先选派家庭医生团队全科医生骨干、护士、乡村医生参加线下培训,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规范诊断、治疗能力,积极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推广,鼓励基层医务人员通过国家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参加线上培训。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送上去进修、跟师学习、集中轮训等多种方式,推广适宜技术,提高基层服务水平。
(六)减轻基层负担。不要求统一填写纸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规范实施“两卡制”的乡镇不要求填写纸质履约记录。和服务对象要规范签订“怀远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沿用2019版),也可以使用电子版协议书,如签订纸质协议书,签约对象、村卫生室要各留存一份,妥善保管。为提高贫困人口感受度,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必须要签订纸质协议书。
四、继续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
兰桥乡卫生院进一步加快安徽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优化签约服务流程,分工协作、资源下沉、双向转诊、医防融合、沟通顺畅,提供方便互动及综合、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应用“两卡制”管理,知晓率、签约率、履约率、续约率、签约服务质量及有偿签约率在全县领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费用分担机制及激励约束机制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其他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借鉴兰桥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进经验,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综合管理水平。
五、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的激励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分配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政策的通知》(怀卫计疾控〔2018〕29号)要求,制定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的激励措施,将签约人群服务利用情况以及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团队成员的收入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六、开展签约履约推进季和推进月活动
利用天气回暖,农闲时节,在第二季度开展履约推进季活动,对于7月1日前完成总服务项目或总服务包的65%以上的单位,将在半年度考核中予以追加一定分值;第一、第三、第四季度的第三个月开展签约履约推进月活动,各县级、乡级服务团队在3月、第二季度、9月、12月集中开展签约履约帮扶活动。
七、严格落实签约服务考核与评价
各单位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机构和团队人员的考核(可以采用调取信息数据和现场考核结合的办法开展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挂钩。对编造签约服务协议、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予以纠正查处,发现套取民生工程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医保基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