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怀远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怀远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荆芡分院)、龙亢农场医院、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县发生一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造成1人受伤。这起事件反映了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精患人员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病患信息流转不及时、管控措施不落实、筛查摸排和随访制度执行不严格,随访“面访率”底、个案手册和国家系统录入严重不吻合等。 为进一步加强对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和管理,坚决防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根据《关于严防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意见》(皖综治委〔2018〕23号)和蚌埠市政法委《关于近期我市两起严重精神障碍好肇事肇祸的情况通报》(蚌政法〔2021〕12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排查发现和信息流转
一是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力争全面摸清底数、掌握动态情况,全力做好救治管理服务等工作。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准确确定患者发病风险和危险等级,落实服务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荣军医院发病报告风险评估为3-5级,要通过乡镇村排查,及时建档录入系统,并上报县疾控中心,逐一落实医疗机构、村(社)区、家庭的监护责任。 二是要开展风险评估。各乡镇卫生院要对在册患者信息认真核实,评估为三级以上(含 三级)的一律录入公安机关信息系统进行重点管理;风险等级不高,但有肇事肇祸可能的,要及时开展筛查、评估。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和患者监护人落实服药、治疗、监护等管理措施。三是要规范信息流转。各乡镇卫生院对于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及开设精神科的医院出院的患者信息在24小时内录入国家信息系统,同时在精管服务平台发起“一历五单”流程,并将出院患者中危险评估三级以上(含三级)患者信息直接推送县疾控中心汇总,主管部门盖章后转送公安部门。患者出院接返后,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乡 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做好“一历五单”的对接落实,严格患者闭环管理,防止出现信息流转空档。对于迁居他处、外出务工的患者,要按规定将患者信息流转或上挂至患者现居住地精防机构。对于不知去向的患者,应当立即报告政法、公安协助查找,并记录上报。
二、切实增强随访指导和监护管理
一是要提高随访质量。要严格落实跟踪随访措施,不断加强部门走访和联合随访质量,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动态,督促指导监护人负起监督服药、出院报告等监护责任。加强对村(社区) 随访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随访和处置能力。二是要健全精防组织。要全面落实精防人员、村(社区)、派出所等所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确保“一患一组”无遗漏,对监护薄弱、有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要严格落实管理要求,一旦出现异常行为和风险苗头,要及时发现,迅速应对处置。村医要指导监护人提高履责能力,特别要让监护人明白监督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的必要性。同时要提醒监护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避免监护人被患者所伤的情况发生。
三、规范患者离院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村级业务指导,督促村医及时掌握住院患者动态,杜绝不稳定患者随意离院,避免肇事肇祸情况发生。
四、加强信息系统平台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综治平台以及基本公共卫生平台且保持一致,务必做到真实、可靠、准确。
五、严格落实“双列管”制度
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严格落实“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双列管”制度。各乡镇卫生院要全面开展排查流出辖区以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清患者居住地,及时将患者信息通报居住地卫健部门,协调落实救治救助相关配套政策。同时要加强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六、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和追责问责
近年来,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省市两级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中,均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发案数作为评选先进的否决性指标,以考核手段倒逼工作措施落实。春夏两季正是精神疾病的高发季节,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迅速组织开展问题自查,及时予以整改,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肇事肇祸案件。对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情况通报,因工作不落实、管控不到位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