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卫健委葛耀解读《怀远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县卫生健康委葛耀从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我县共有3岁以下婴幼儿大约25000名左右,涉及众多家庭,提供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公共服务,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有效供给,更好的满足广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全县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完成并总结推广,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率80%以上,抚养人照护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抚养人照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设置率50%以上,社区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50%以上。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基本原则
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坚持以家庭养育照护为主,强化家庭对婴幼儿养育的主体责任,为家庭养育照护提供支持。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坚持政府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举办托育机构,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的照护服务格局。
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属地管理,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我县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二)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内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婴幼儿照护等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三)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怀远县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怀远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备案。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落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依法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怀远县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让广大家长放心。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我县将据此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核准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