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鉴于人事、岗位变动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需要,依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在传染病防控中作用的通知》(皖卫传〔2021〕155号)和《安徽省卫生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具体如下:
一、新聘陈敏等4名同志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聘任期限为2022年1月6日至2025年7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调整张闯等5名在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服务区域(详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1月新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名单
2.部分在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服务区域调整情况一览表
附件1
2022年1月新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员名单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服务区域 |
1 |
双桥集镇中心卫生院 |
陈敏 |
双桥集镇 |
2 |
淝河镇卫生院 |
明路 |
淝河镇 |
3 |
万福镇中心卫生院 |
张磊、张子怡 |
万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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