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09:37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排查隐患和风险,保护广大居民身体健康,持续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本次核酸检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与区域范围: 

98日上午530-9:30,对荆山镇、榴城镇、包集镇、陈集镇、古城镇、淝河镇、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范围内全体居民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99日上午5:30-930,对双桥集镇、万福镇、兰桥镇、唐集镇、常坟镇、河溜镇、淝南镇、白莲坡镇、龙亢镇、褚集镇、徐圩乡、魏庄镇范围内全体居民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二、采样方式:临时采样点集中混管(20:1)采样。

三、样本转运:各乡镇在启动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安排专人将首批社会面筛查样本转运至样本调配中心(县疾控中心东门)。后续样本每1个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2小时送达指定实验室。

四、特殊人群样本采集及检测:本轮疫情的出舱人员、正在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与集中采样,由村(居)落实上门一户一管或单人单管采样,样本送至县疾控中心三楼核酸检验室检测。

五、榴城镇、荆山镇在主管部门的配合下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及其他场所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

六、各乡镇负属地责任,精心组织,细心安排,确保核酸检测安全、有序、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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