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卫健委关于印发怀远县2023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医院、县中医院、怀远荆塗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怀远县2023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1日
怀远县2023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3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服务居民健康的能力,根据市卫健委《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指导方案》、《关于印发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卫基层〔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结合中央资金培训项目、乡村医生培养五年轮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要求,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农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范围。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培训任务。乡村医生参加县卫健委及各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培训,累积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生到医共体牵头医院脱产进修且不少于1个月。
(三)培训内容
1.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高血压、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口腔健康知识普及、急诊急救培训等。
2.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培训
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生到医共体牵头医院内科、全科或中医科脱产进修且不少于1个月进修。
(四)培训方式
1.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
(1)各乡镇卫生院本着全员培训的原则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2)集中培训在县委党校,为期3天。另外,根据工作需要,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实行院长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落实各项培训活动。
(3)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2.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进修
(1)由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进修培训,确保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全员完成进修,因2023年进修培训人员较多,各牵头医院可分批开展。
(2)进修培训为脱产学习且不少于1个月。原则上2023年9月底前完成人员培训任务。
(3)进修培训结束后,7天内将进修人员进修情况上报县卫健委。
三、培训保障
(一)落实资金安排。根据《2020年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乡村医生培训标准为120元/人/天。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脱产进修等费用优先从省财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受训人员,也不得向受训人员另行收取费用,保证人员免费接受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并保存好资金使用的原始资料依据备查。
(三)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考虑培训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统筹资金、场地、师资等资源,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为培训工作的实施创造条件。因工学矛盾突出无法脱产进修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派人驻村替换至进修期满。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县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跟踪督查;负责辖区内培训实施工作,全面落实培训任务。
(二)加强统筹。要注重整合面向基层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可联合实施项目、分设专题课程,避免同一主题、同一内容、同一对象重复培训、多头培训。
(三)严格督查。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要强化评估、保证质量。重点对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县卫健委将如实汇总培训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