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98号建议的答复
赵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卫生室药物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落实药品监督机制。近年来我县正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动中心药房建成使用。该项目由三家县级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医院,将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为成员单位组合在一起,医共体内各家医疗机构统一药品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务等,保障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按照中心药房项目要求,不仅在乡镇卫生院,而且在县级医院也将设立管理药品的科室,统一负责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指导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目前中心药房建设工作,正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华润医药集团磋商谈判中。预计2023年底中心药房初步建成后可以有效解决村级药品采购短缺、价格不透明等问题。
二、关于建议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为落实药品在医疗机构内使用的监管责任,近年来县卫健委联合县市场局先后开展了 “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蓝盾行动暨强化多元化监管”“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专项核查”等专项行动,对包括村卫生室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两轮全覆盖检查指导。检查发现药品处方不合规等依法执业等问题552条,下达监督意见书357份,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25人次,其中涉及5家村卫生室已被要求停业整顿。
三、关于建议加大群众科学安全用药的宣教力度。县卫健委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合理用药制度、考核、宣传等工作,每年都在县内主要医院举办合理用药宣传周、抗菌药物使用宣传等活动,为就诊患者发放科学安全用药方面的宣传彩页、播放宣教视频等。下一步县内主要医院将在门诊大厅设置安全用药科普工作站,就近就便为就诊患者进行用药知识的解答和服用药物的专业指导,打通群众安全用药咨询工作的最后一站。
办复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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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