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2 15:58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初永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非法行医乱象”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委对非法行医乱象依法依规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管严惩,通过监督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设立并畅通多渠道举报途径,发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巡查和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卫健、市场、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与并监督现场监督检查,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非法行医的危害并接受舆论监督等综合整治措施,我县法非行医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21年至今,我委共查处并取缔非法行医31家,罚款1826600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处5起,其中贾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人民币。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将以提案为契机,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猛招”,铁腕综合整治非法行医乱象,计划从5月下旬开始,进行为期二个月的非法行医乱象综合专项整治,待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再向您详细答复。主要工作思路介绍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和追究制度。县卫计执法监督局是我委打击非法行医的执法部门,县卫计执法监督局以涡河为界划分二个管辖区域,医传一、二科分别负责涡南、涡北辖区内的医疗、传染病等各种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并明确科室内部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办公室负责接受举报投诉的集中受理和分发办理。严格执法,严肃工作纪律,一经发现有包庇,保护等违法行为,将坚决“打伞破网”,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二是设立并畅通多渠道举报途径。再次主动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8011421、8011423),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多点粘贴“手机扫一扫 权益有保障,安全就医温馨提示1234”接受投诉举报和查询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合法信息,欢迎来人来信举报、网上举报,发挥卫生监督检查员、社区诊所工作人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摸排报送非法行医线索。与市场、公安、乡镇政府互动,接受非法行医线索。

三是大力开展整治非法行医乱象整治宣传。利用手机短信、设置宣传栏、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字幕、印制宣传折页、在宣传布袋、围裙、纸杯等印制宣传口号、在市民集中活动场所开展街头宣传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非法行医的危害等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主动拒绝非法行医,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积极举报非法行医。

四是集中整治、联合打击。拟定5月下旬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非法行医乱象”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卫计监督局一名副局长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县乡镇、村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快查快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并将移送情况报送检察机关,行政处结果及时公示。召开一次打击非法行医部门联席会议和社会监督员工作会议,形成部门联动和群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态势,专项整治期间拟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卫健委聘任的社会监督员、律师参与现场监督指导和具体案件办理的群众“公议”。

五是完善退出乡医人员的管理。对依规符合退出条件的乡医,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上报委医政股和卫计监督局留存备查,对他们开展拒绝非法行医的教育,签订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定期走访提醒。对达到退出年龄的乡医,如确有行医专长,有一定威望,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聘5年,在村卫生室继续开展村医工作。对退出的乡医,如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将取消其退出乡医待遇。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常觉人   联系电话:18055253910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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