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行政裁决事项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发布时间:2021-02-09 16:42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实施机构: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圣泉路3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和民生事务综合2号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5时(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2-8919863 监督投诉电话:0552--8919001

受理条件: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2、申请人资质证明

 

         

收费信息:不收费。

 

                               怀远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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