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23年怀远县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10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6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2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县级医院口腔科与蚌埠市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接完善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按照国家卫健委《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县内口腔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办口腔诊所。依托省级数字化口腔诊疗中心,连接省级远程诊疗中心,打通市县两级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指导。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积极参加省卫健委组织实施的健康口腔培训计划,鼓励口腔医务人参加市卫健委、市口腔质控中心开办的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发挥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公立医院新增牙椅等。
(二)实施定向培养。按照省级方案,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积极宣传开展健康口腔行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调度。发挥县卫生健康委健康口腔行动牵头组织作用,指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股室) |
1 |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教体局、县财政局配合,县疾控中心、县、中、荆塗医院具体落实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
宣教股、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落实 |
4 |
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
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落实 |
5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增加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返蚌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2人,医护比达到1:1。 |
县卫生健康委、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完成省市培训人数要求;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宣教股牵头,各有关医院落实 |
7 |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
县卫监局、县口腔质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 |
县财政局负责 |
9 |
按照省级方案,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单位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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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6%的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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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负责乡镇(学区) |
任务数(人) |
责任单位(股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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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牵头,公卫股、财务股配合;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荆塗医院、龙亢农场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
由县财政筹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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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牵头,荆山镇、榴城镇、荆芡分院等卫生院和民营口腔医疗机构配合 |
荆山镇、榴城镇 |
3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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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牵头,褚集镇、双桥集镇、龙亢镇、徐圩乡、河溜镇等卫生院、龙亢农场医院和民营口腔医疗机构配合 |
褚集镇、双桥集镇、龙亢镇、徐圩乡、河溜镇、龙亢农场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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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牵头,白莲坡镇、常坟镇、唐集镇、兰桥镇、万福镇等卫生院和民营口腔医疗机构配合 |
白莲坡镇、常坟镇、唐集镇、兰桥镇、万福镇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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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塗医院牵头,包集镇、陈集镇、古城镇、淝河镇、淝南镇、魏庄镇等卫生院和民营口腔医疗机构配合 |
包集镇、陈集镇、古城镇、淝河镇、淝南镇、魏庄镇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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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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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牙椅数年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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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2年增长5%,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0%以上。根据市卫健委年度任务要求,财政经费支持新增牙椅数不少于8张,其中公立二级以上医院不少于4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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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2023年目标增加牙椅数总数(张) |
责任单位(股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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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桥集镇中心卫生院 |
1 |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牵头,财务股配合,相关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
公立医疗机构财政支持新增牙椅资金由财政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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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集镇中心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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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亢镇中心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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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集镇中心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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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集镇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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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魏庄镇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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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兰桥镇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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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河溜镇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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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营口腔诊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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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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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病防治所、口腔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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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2023年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股室) |
县中医院建设口腔卫生中心 |
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启动口腔卫生中心建设。 |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公卫股牵头,县中医院负责具体落实。 |
县疾控中心建设牙病防治所 |
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启动牙病防治所建设。 |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公卫股牵头,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