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0-10-09 10:36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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