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芳委员提出《关于推进老年人医养康养结合的提案》的回复
王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年人医养康养结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开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以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运行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数8家,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数48家;养老机构总数44家,其中公建养老机构2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养老机构床位数3303张,护理型床位2973张,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4家,养老机构入住老人1588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共5家(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光荣院、颐寿苑、卫校附院、第五人民医院),其中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2家(卫校附院、第五人民医院),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3家(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光荣院、颐寿苑),医疗床位数共500张,养老床位数共300张。成功创建1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引凤街道新怀社区),1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医养集合服务中心)、2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卫校附属医院、第五人民医院)。
二、医养结合落实情况
(一)建立政府统筹机制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高位推动。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和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运行机制。启动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上下联动、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政策引领。颁布实施《怀远县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制定出台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怀远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怀远县“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深化医养结合、提升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建立三方融入机制
坚持探索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实现新提升。一是“居家医养、医护巡诊”。实行居家养老同家医签约服务有机结合,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制度。共为15.4万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到80%以上,健康管理率62.01%,所有县域二级医疗机构都确定护理险定点机构,极大提升了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保障水平。二是“机构医养、多层联动”。全县二级医疗机构,均开设老年病房、护理院(中心)等方式,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成1家安宁疗护定点医疗机构;县域有80%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二级以上中医院全部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
(三)建立供给机制
中医药相结合,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设有医务室,由县中医院的2位高年资医师轮流坐诊查房,能够做到小病能在院里解决,大病定向转到医院治疗。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失能、半失能、全失能以及空巢老人提供温馨舒适的养老环境、优质的生活照顾以及更加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和知识,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了中医康养特色。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在医养结合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机构参与积极性还不够高,行业吸引力不够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各项倾斜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加大建设补助和运营奖补力度。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逐步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准入、退出及内部运行机制。
二是加快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合理划分服务内容、设置收费标准,做好政策引导。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医疗、养老服务人员资质、设施达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不同医养结合机构划分不同等级,向社会公开。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格监督执法,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四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作用,缓解当前一线专业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短缺等问题。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左天豪 联系电话:0552-8212079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