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7 15:13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年介英代表

我单位对提出的“关于解决聘用专职计生专干满60周岁后生活补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专职卫健专干的管理主体为乡镇(街道)

2023年,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怀远县村(社区)卫生健康专干管理指导意见》(怀办发〔20249号),文件中明确了卫健专干实行“乡聘、村用、县管档案”的管理机制村党组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女专干初步名单,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报乡镇(街道)党委;乡镇(街道)党委通过考察、公示后,对符合人员下文聘用,报县卫健委备案。

二、村“两委”干部满60周岁后生活补助有明确政策界定

根据《关于印发<怀远县离任村干部认定和补助办法的通知>》(怀组通字201413号)文件,第二条关于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中明确指出“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

三、村级专职卫健专干不属于村两委干部,不能领取离任补贴

办复类别:C

人:同莉莉   联系电话:0552-8212317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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