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45号建议的答复
年介英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聘用专职计生专干满60周岁后生活补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专职卫健专干的管理主体为乡镇(街道)
2023年,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怀远县村(社区)卫生健康专干管理指导意见》(怀办发〔2024〕9号),文件中明确了卫健专干实行“乡聘、村用、县管档案”的管理机制。由村党组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女专干初步名单,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报乡镇(街道)党委;乡镇(街道)党委通过考察、公示后,对符合人员下文聘用,报县卫健委备案。
二、村“两委”干部满60周岁后生活补助有明确政策界定
根据《关于印发<怀远县离任村干部认定和补助办法的通知>》(怀组通字〔2014〕13号)文件,第二条关于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中明确指出“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
三、村级专职卫健专干不属于村两委干部,不能领取离任补贴
办复类别:C
联 系 人:同莉莉 联系电话:0552-8212317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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