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平飞代表提出《关于加大乡村级卫生部门药物保障力度的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4-05-21 15:16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吴平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级卫生部门药物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基层药品供应情况

按照原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保障药品供应的通知》(卫药秘〔2017〕360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医院、县中医院牵头的两个医共体于2019年组建了医共体中心药房。2023年8月21日,省卫健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保障基层药品供应的若干措施》(皖卫药政食品秘〔2023〕85号),我委对医共体中心药房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本县实际补短板、强弱项,2023年底已将全部18家乡镇卫生院及348家村卫生室分别纳入两家中心药房管理,基本实现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统一药学服务,有效解决基层药品供应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运行良好,但距离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部分药品配送不及时导致基层群众用药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打造信息化平台及合理用药动态监管体系通过HIS合理用药监管系统实现近效期药品弹窗、抗菌药物及重点监控药品动态监测管理。牵头医院定期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处方,并进行处方点评。加强麻醉药品和特殊药品的管理,积极宣传药政法规,通过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服务、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药事质控督查,提高基层合理用药水平。

(二)按需调整药品目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主动收集所在乡、村常规用药及慢性病用药需求,摸清基层药品使用现状与存在的困难,及时向牵头医院报送需求,及时调整药品目录,由中心药房统一采购,以保障基层患者药品供应与药品医保报销。

(三)完善配送考核制度成立医共体中心药房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大会研究解决中心药房运行存在问题。尤其针对反映较多的药品配送不及时问题,制定出台配送考核办法,加大对配送公司配送时间和配送量的考核。

办复类别:B

联系人:李叶枫  联系电话:0552-8052866

 

 

 

                            2024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