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文波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村卫生室办公经费的建议》的回复
徐文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卫生室办公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情况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文件中“县级财政负责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公用支出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金额不低于3600元”与《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皖医改〔2021〕5号)文件中“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6000元/年,由县级财政予以补助”的要求,我委自2022年起将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3600元/年/家调整为6000元/年/家,我县目前共有村卫生室348家,每年县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共补助208.8万元。
二、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财政补贴不足以全部抵消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医疗废物处置费和投保医疗责任险等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卫健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足额申请财政补贴,为保障村卫生室正常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是县级财政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公用支出给予的补助,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和医疗责任险投保费不建议算作公用支出;二是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经费中有一项公卫系统维保费,用于补贴网络运行费、系统维护费等,村卫生室可用该项经费支付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专网、智医助理专网等网络支出;三是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村医培训,不断提升村医的诊疗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吸引邻近村患者前来就医,从而实现村医收入增加。
办复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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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