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怀远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9 16:25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论述,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医疗急救资源,全面提升院前、院内医疗急救水平,更高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急救需求,特印发怀远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方案

一、问:怀远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一个覆盖全县的医疗急救网络。该急救网络是以县急救中心为指挥中枢,急救站为中心力量,二级医院(包括卫生院)为支持。目的是通过合理设置院前急救站,确保县城内15分钟、农村地区30分钟内能够提供急救服务,旨在为群众提供智能、快速、有效的急救服务,并确保在院前急救、突发公共事件、疫情防控和大型活动现场等医疗服务有统一、高效的服务保障。
    二、问:文件中提到的急救中心的实体化运转包括哪些具体措施?
    答:办公地点确定在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西辅楼一楼;全县急救呼叫统一为“120”,现有其他医院急救号码全部呼叫转移至“120”;急救车辆的标识和急救人员的着装都将统一;急救中心运转后,所有院前急救车辆将统一喷涂标识并配备统一标准的车载设备。
    三、问:院前急救站的建设和管理是如何安排的?
    答:院前急救站的建设分为两期进行,主要依托县内和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设立。各急救站点的业务用房由依托医院提供,救护车辆及装备按统一标准配置。急救单元由医生、护士和驾驶员组成,保证24小时值班。急救人员须通过相应急救培训证书,急救医生和护士需具备执业资格,并接受定期业务培训和轮训以保证专业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四、问:急救车辆配备与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全县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监护型救护车,其中一部分需配备负压功能。目前,全县各主要医院和公立机构已有的救护车将被纳入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每次出勤都能满足急救需求。每辆救护车都需配置必要的车载设备,如平板、摄像设备、急救仪器等,特定急救站点的救护车还须配备更多专业设备如呼吸机。
    五、问:文件对院前急救服务的使用有哪些限制规定?
    答:文件规定,只有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才能使用救护车进行院前急救服务。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救护车进行急救服务。这保障了急救资源的专一性和专业性,确保急救服务的高效和安全。在突发事件中,常规的卫生救护不适用这些规定,以确保应急响应的灵活性。

政策解读单位: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解读人:杨传群

政策咨询电话:0552-821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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