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兰桥镇卫生院变更诊疗科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委已办理怀远县兰桥镇卫生院的申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怀远县兰桥镇卫生院;
地 址: 怀远县兰桥镇街道;
申请事项:增加诊疗科目“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
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据实反映。
地址: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509室
受 理 电 话:县卫健委医政股(0552-8052866)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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