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03 16:32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了准确掌握委所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怀远县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一、统计范围

   县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

   (1)县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单位和科室协助工作。

   (2)信息报送按条计算,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图表等形式,文件名称不同若内容相同,记为一条信息,不重复计算。

   (3)每月由委办公室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反馈到委所属单位、委各科室。

   三、报送要求

   (1)实行季度统计制度,各县直卫生健康单位、委各科室将所发信息按季度统计一次,并于季度终了10日报送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行年终统计制度,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年终进行全面信息统计分析,并发出通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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