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根据财政有关要求,现将卫健委计划生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项目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公示电话:0552-8212076。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 | 25元/月/户 | 乡镇街道对发放对象进行资格确认、造册,县卫健委向县财政局提供保健费发放对象名单,由县财政局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改制买断、破产倒闭非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城镇无业居民 | 2000元或4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居初核、乡镇(街道)与单位审核、县级审批、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60周岁以上特殊家庭 老年护理补贴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 | 100元/人/月 | 乡镇(街道)进行摸排上报,卫健委审核汇总与资金测算,报送县财政局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奖励金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 960元/人/年 |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240元/人/年、600元/人/年、840元/人/年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奖励金 |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 960元/人/年 |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240元/人/年、600元/人/年、840元/人/年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奖励金 |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 | 计划生育伤残、失独家庭及手术并发症人员。 | 伤残5520元/人/年;死亡7080元/人/年;三级、二级、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分别3120元/人/年、4680元/人/年、6240元/人/年。 |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2520元/人/年、1920元/人/年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县级提标资金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计划生育伤残、失独家庭及手术并发症人员。 | 150元/人/月,手术并发症人员 50 元/人/月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育儿补贴 | 关于印发《蚌埠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卫人口〔2024〕16号) | 生育二孩、三孩家庭 | 二孩2000元、三孩5000元 | 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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