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常坟护理院申请变更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委已办理怀远常坟护理院变更法人的申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怀远常坟护理院;
地 址: 怀远县常坟镇邹庙村南2000米;
申请事项: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张凤艳”。
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据实反映。
地址: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605室
受 理 电 话:县卫健委办公室(0552-8011421)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