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公共文化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9年,县文旅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统筹财力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绩效提升,有力的推动了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2019年财政支出
2019年,全县文化与传媒支出3634.93万元,比上年增支1161.48万元,增长32%。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文化与传媒支出资金1639.50万元,其中单位申拨1601万元,申拨资金已全部下达有关预算单位,其中文化事业发展和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73.65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0万元,共享书屋建设282.83万元。
二、本级投入逐步加大
2019年,县本级预算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等资金89万元,安排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和群众文化服务资金20万元,革命纪念馆文物保护等经费46万元。群众文化和革命教育基地建设等资金103.6万。
三、资金绩效不断提高
近年来,县文旅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管理科学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水平。2019年,当年送戏下乡和贫困村文化广场及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涉及专项资金896万元,项目实施满意度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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