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D022号提案的答复
石昌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遗保护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于我县展示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 ,带动怀远文化旅游业发展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县文化和旅游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认真普查,摸清底数,建立了保护名录,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成效。全县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省级3项、市级9项;省级花鼓灯(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示范基地1家、市级保护示范基地3家。通过举办每年一届的花鼓灯艺术节(至今已连续举办30届)、非遗进校园、非遗展演展示、非遗座谈会等活动,普及了非遗知识,扩大了非遗社会影响。
提案中提出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的群众基础问题、传承人群断档问题、创新传承问题,都是我们在实践中需要努力破解的,要将非遗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需要更多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传承人、企业家进行全方位的整体保护、共享和利用,需要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非遗爱好者大力探索和研究,需要广泛激发青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兴趣爱好,参与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学习实践活动中。
在今后工作中,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举办花鼓灯艺术节、继续组织开展 “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精心策划更加丰富、激发学生兴趣爱好的非遗活动,紧密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主题,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实施非遗展演和传习体验活动,营造“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积极实施我县非遗传承人培训计划,支持培训传承基地开展好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参与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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