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6 15:30 来源: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6〕44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基层为重点,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核心,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宗旨,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扩大精准供给,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凸显怀远地域特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争夺市先进行列相匹配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为怀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2.主要目标。2020年,全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农村半小时、城市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各项指标均达到《怀远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观看文艺演出、参加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3.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和《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蚌埠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紧密结合群众需求和我实际,制定《实施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项目、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政府保障责任,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实施标准》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各乡镇要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县文广旅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4.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推进文化馆、科技馆新馆建设实施“8633”工程,优化提升县公共文化设施,新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达到部颁二级以上评估标准要建有符合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居民小区要配套规划建设文化体育设施,每个社区要建设1个室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大流动文化服务所需器材设备的配备范围,逐步使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具备经常性开展流动服务的条件,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为分馆、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网点,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休憩场所要设置公共图书阅读点。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依托“三馆一院联盟”、“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等平台,为文化结对帮扶提供支撑,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推进“三农”出版物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结合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数字文化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流动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农民阅读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面向老年人尤其是新生代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文艺辅导、演展和科普培训。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给予设备、资金、编制支持,公共图书馆应设置视障阅览室。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职能优势,定期开展所服务群体尤其是特殊群体文化需求调研,推进社会科学等知识普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广泛性。

5.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增效。乡镇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完善服务,建设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配备相应器材设备。与乡镇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结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推动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综合性文体广场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综合性文体广场建设要参照我省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标准,配置一定规模的戏台舞台,可具备远程信息链接、屏幕显示、灯光音响等相应功能,用于组织教育培训、送戏下乡、电影放映、广场舞活动;配置羽毛球、乒乓球、体育健身路径等必要户外健身器材和标准篮球场;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并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6.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提升和扩大文化消费需求。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教育)传习基地(所)及其他文博单位等掌握各种形式文化资源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工艺美术等产业。

7.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文化与体育管理方式,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激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优质服务。

8.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制定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章,明确功能定位。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文化类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9.引导和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健全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壮大群众文化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义务宣传文化员等文化体育志愿者队伍。建立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的长效机制,推动到基层教、学、帮、带,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等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定期、不定期对基层文化爱好者实行“点对点”帮扶、“一对一”辅导,培养基层文化能手。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10.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错时开放,推进民办博物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有效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互动式订单”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至少推出2个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加强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11.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发挥各类评奖和有关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创作生产更多蕴含怀远元素、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出在全乃至全有影响力的舞台艺术剧目、影视作品。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着力打造一批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园区(基地)。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拓展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推进文化旅游区建设。加强花鼓灯、泗州戏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和利用。加强古籍保护,挖掘、整理特色文化资源,制作一批优秀传统文化专题片、出版物。开展文物、非遗代表性项目、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地方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鼓励和支持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展示怀远气派、体现怀远特色的优秀作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和版权保护,防止侵权或盗版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公益广告,有效推广公益慈善理念。

12.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精心打造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书香满珠城”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涂山禹王庙会节日民俗活动。鼓励和扶持群众自办文化,培育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群众文化团队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国际交流,支持群众文化走出去,形成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3.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地面数字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共建共享。加入全省图书馆总分馆技术平台,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共享。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挖掘怀远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怀远特色的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建设文化遗产数据库,推进古籍数字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网站(网页)建设,鼓励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会化媒体平台创新管理与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1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加强广播电视台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媒体转型升级,打造新型主流媒体。继续实施广播电视乡镇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建立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尽快建成全域应急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5.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依规及时调整设置基层党支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

16.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通过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管理和服务。推进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17.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将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参与考核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制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效益。加强对公共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并将监督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18.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成立由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委常委、委宣传部部长和政府分管副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协调组办公室设在文广新局,负责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各乡镇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计划,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19.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按照《实施标准》,各乡镇要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整合优化各级各类财政文化资金,加大对文化类民生工程的投入。从2017年开始,县级财政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20.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适时带编引进专业艺术人才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剂充实公共文化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编制配备2-3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在每个村(社区)探索设立由公共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岗位。每个中心村组建群众文艺队伍不少于2支。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落实“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鼓励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专业人员通过挂职、结对帮扶等形式,到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在评优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发展壮大文化辅导员志愿者队伍。

21.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我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加强我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配套、衔接。做好文化法律法规宣传,推进文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将文化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参与、依法保障、依法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怀远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

 

 

 

 

附件:

怀远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6-2020年)

内容

    

读书

看报

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少于0.7册,县级公共图书馆总藏量不少于25万册。

3.建立县、乡镇、中心村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配备图书不少于3500册,流动图书不少于1500册,年新增图书不少于250种。

4.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图书室(农家书屋)、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配备图书不少于1300种、1600册,每年更新出版物不低于150册。

5.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收听

广播

6.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7.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

电视

8.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观赏

电影

9.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10.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送地

方戏

1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演出不少于5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

设施

开放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1/3

13.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文体

活动

14.统筹利用现有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方便城乡居民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5.各级文化馆(站)、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文化

设施

16.县级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规划建设公共图书馆。县区常住人口超过150万(含)设置大型馆,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20-150万设置中型馆,建筑面积4500-20000平方米;5-20万(含)以内设置小型馆,建筑面积1200-4500平方米。

17.县级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规划建设文化馆。区常住人口超过50万设置大型馆,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20-50万设置中型馆,建筑面积4000-6000平方米;20万以下设置小型馆,建筑面积800-4000平方米。

18.县级公共博物馆、科技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19.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统筹政府补助、公办民营、民办公助、产业扶持、市场化筹资等多元方式,规划建设文化馆、科技馆新馆剧场。

20.县级城市建设不少于1个三厅数字影院;有条件的可在乡镇、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及工厂建设数字影院。

21.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根据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大型站、中型站、小型站和室外活动场地。

22.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整合闲置学校、礼堂、祠堂等资源,按照一场(综合性文体广场)两堂(礼堂、讲堂)三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或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四墙(展览展示墙)标准,统筹建设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合理设置;体育等设施整合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配备一个标准篮球场和两个乒乓球台。

广电

设施

23.县级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24.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

体育

设施

25.县级设立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公共体育场有周长400米标准田径跑道,105×68米标准足球场,以及单侧看台(或设置不超过2000个固定坐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有综合运动场地、体能训练场地、附属用房和设施。其中,每5-10万人设1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每3-5万人设1个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左右。

26.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设施100%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

数字

设施

27.县级和有条件的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有面向群众的网站(网页),免费提供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

28.县级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到4TB

流动

设施

29.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配备1辆流动文化车,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服务。

辅助

设施

30.各级新建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应逐步改善无障碍服务条件。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人员

队伍

31.县级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人社、编制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32.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配备有编制人员2-3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33.在每个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探索设立由政府购买的文化管理员岗位。每个中心村群众文艺队伍不少于2支。

业务

培训

34.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农村电影放映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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