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关于对双桥“古阳城遗址”初探的提案)的答复
高群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对双桥“古阳城遗址”初探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怀远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很好,我们高度肯定。怀远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名胜众多。全县分布丰富的文物是重要历史见证,是不可取代的重要文物资源。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位于双桥集镇内的古阳城遗址,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对该城址的探方、测量、定位、设立标识、文考、田野调查等,对怀远意义重大,我局对此也十分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为推进对双桥“古阳城遗址”的初探工作,我局采取如下举措:
一是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邀请文物专家对遗址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评估情况,争取纳入我县文物点。
二是经过我县文物工作者前期实地调查,未发现明显文化遗存,无法确定古阳城的位置。后期将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结果为依据,一旦发现该遗址有较大的发掘意义,我局将立刻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积极准备考古发掘申请材料,争取开展对双桥“古阳城遗址”的初探工作。
特此回复!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陈胜阳
联系电话:8855008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