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关于重建荆山顶启王宫的提案)的答复
高群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重建荆山顶启王宫的提案》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位于荆山山顶的启王宫,历经数朝数次翻新重修,对丰富大禹文化有重要意义,但启王宫已于抗战期间被日军焚毁,如今只留存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因此我局暂时无法启动和实施“荆山顶启王宫”的重建。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启王宫遗址,我局采取如下举措:
一是加强遗址保护,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定期对启王宫遗址进行巡查,确保遗址不被破坏。
二是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完善启王宫遗址矢量数据相关资料,争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特此回复!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陈胜阳
联系电话:8855008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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