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下属单位简介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下属单位:怀远县文化馆、怀远县图书馆、怀远县博物馆、怀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怀远县文化馆
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2.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3.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4.联系指导全县社会文化组织开展活动。
5.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文化艺术培训和区文艺特色团队建设,加强文化品牌培育,提升区域文化品位。
6.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7.加强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思想、业务素质,形成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骨干队伍。
8.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馆长:张安娜
联系电话:0552-8011374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 怀远县禹都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南90米 怀远县文化馆(新馆)三楼
二、怀远县图书馆
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因为有了图书馆,人类的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才得以系统地保存并流传下来,成为今天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2.开展社会教育。近代大工业的产生要求社会人有较多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图书馆从而真正走入平民百姓当中,担负起了对人的科学知识文化教育的任务。现代社会,图书馆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了更多的教育职能。
3. 传递科学情报。传递科学情报是现代图书馆的一个重要职能。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在信息社会,图书馆的科学情报功能将得到加强。
4.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资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一种智力资源,图书馆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图书馆将这些图书资料提供利用,是开发图书馆用户的脑力资源。换言之,图书馆承担有人才培养的职能。
5.提供文化娱乐。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要,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馆长:金晨
联系电话:0552-801020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每周五上午闭馆
地址:怀远县荆山镇健康路与禹风路交叉口
三、怀远县博物馆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馆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展览展示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前期的文物调查。
5.负责辖区内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征购、管理。
6.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馆长(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蒋慧君
联系电话:0552-805070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怀远县实验中学院内
四、怀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2.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6.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具中的违法行为。
7.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打击走私和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8.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涮、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9.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10.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11.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12.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13.承担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14.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5.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大队长:耿妹
联系电话:0552-8016714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怀远县长兴安居苑东门东北70米院内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