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文综罚字〔2025〕F-000004号
当事人: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个体工商户)(高远航)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321MAE1ECMP76
经营者:高远航
经营场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西路华润苏果购物广场9号楼二楼2034号
2025年02月04日,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向高远航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告知检查事项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进行检查,该经营场所处于正常营业中,多名消费者进行游戏游艺娱乐活动。执法人员未发现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询问当事人得知尚未办理,执法人员现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检查过程已拍照取证。
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个体工商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2025年02月05日立案调查。
2025年04月01日办案人员对高远航进行第一次调查询问,高远航对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个体工商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对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个体工商户)的违法所得933元予以确认。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文书编号为怀文综检字〔2025〕C-000074号的《现场检查笔录》;
2、《调查询问笔录》1份。
3、现场检查证据图片4份。
4、高远航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电子游戏营业收入表1份。
以上证据当事人已确认,且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一条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没收;符合严重失信主体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实施相应信用管理措施。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5年04月11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文综罚告字〔2025〕F-000004号),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举行听证等要求。
综上,决定给予怀远县白鲨电玩娱乐厅(个体工商户)(高远航)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933元;3、高远航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你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怀远县支行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04月21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