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静代表议案“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的议案”的答复
赵静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的议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办理答复意见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县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医保部门的首要任务,努力克服人少事多的难题,积极发挥监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智能审核等信息化手段,全力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的部署,持续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得到卫生健康、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我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21年以来,县医保局约谈、整改、通报批评定点医药机构346家次,其中解除医保定点协议2家、暂停协议3家,2家定点医药机构有关责任人和3名参保人员被移交司法处理,共追回医保基金1500万余元。
2022年,县医保局将继续会同卫健、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坚持清存量与遏增量相结合,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在全面治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重点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和医疗领域的乱象。
二、我县医保基金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现状
2020年“太和事件”发生后,全省各市、县先后成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职机构。截至目前,全省仅剩蚌埠市及市辖县区未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职机构。我县前期在等市里的设置情况,也没有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职机构,而医保局基金监管股仅有1名工作人员。2021年2月,为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量,县医保局临时成立了打击欺诈骗保办公室,组建精干小分队,从县医保中心抽调3人配合局基金监管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由于抽调的人员同时还要负责县医保中心的日常稽核工作,工作任务繁重,监管人员疲于应付,监管质量总体不高。而“太和事件”发生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面临重大挑战和压力,现有的监管力量远不能满足我县的医保基金监管需求,亟需成立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增加编制人数,配齐配强监管人员。
我县主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建设逐步规范化,经过我们几年的不懈努力,“他律”变“自律”已初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协同县委编制部门,认真落实今年1月份省委编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二是注重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水平,加强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引入和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法治化、专业化能力。三是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适应不断发展的全民参保和繁重的医保基金监管业务这一新的形势,建立健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提醒,实现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四是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强化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认真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派驻督导制度、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等系列制度,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及其他人大代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办复类型:B类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18955280369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