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医疗保障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4-27 09:44 来源: 怀远县医保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医疗保障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行业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劳动用工

2023年度全县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全县存续企业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家以下的按3%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1.5%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10000家以上的按0.05%比例随机抽取。

2023年4月至8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医疗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2

综合医院

2023年度医疗卫生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医疗保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年4月至11月

 

医疗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生态环境部门

核与辐射安全类监督检查;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非重点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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