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11 10:13 来源: 怀远县医保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信息系统实时补偿数据,对2021年1-11月份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居民参保情况。2021年实际参保居民人数1121471(截止2021428)

基金筹集情况。2021年全县当年应筹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96446.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64/人,共计52036.25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16/人,共计13009.06万元;居民个人缴纳280/人,共计31401.19万元(含县民政、卫计部门资助对象及其他资助)。2020年我县结转资金40675.15万元(2020年总额预算清算前),2021年累计可用基金总额137721.65万元(总额预算清算前)。

基金支出情况。202111,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7205.9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332.02万元(包括普通住院补偿3840.50万元、单病种住院补偿1491.52万元)、分娩补偿62.36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补偿457.29万元、普通门诊补偿151.89万元、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1202.44万元。补偿中含大病保险补偿910.01万元。

20211-11,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91410.8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75152.86万元(包括普通住院补偿41112.83万元、单病种住院补偿34040.02万元)、分娩补偿639.92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补偿4223.43万元、普通门诊补偿2073.60万元、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9321.07万元。补偿中含大病保险补偿8652.12万元。

补偿受益情况。202111,全县参保居民受益104746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0434次,普通门诊统筹补偿73055人次,分娩补偿625人次,常见慢性病补偿19986人次,意外伤害保险补偿646人次。

20211-11,全县参保居民受益1325965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44346次,普通门诊统筹补偿980244人次,分娩补偿6494人次,常见慢性病补偿188685人次,意外伤害保险补偿6196人次。

二、运行质量指标

基金使用进度。202111,全县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基金支出总额为7205.99万元,占2021年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筹集基金总额的7.47.00%占城乡居民医保累计可用基金的5.23%

20211-11,全县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基金支出总额为91410.89万元,占2021年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筹集基金总额的94.78%占城乡居民医保累计可用基金的66.37%

住院率。202111,全县参保居民平均住院率为0.9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69个百分点。参保居民住院补偿10434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分别为市域外789人次、县外市域内2026人次(其中民营医疗机构131人次)、县二级5633人次、县一级民营1032人次、乡镇级954人次。人次比分别为: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81954109。与去年同期相比,住院人次增长率为-43.04%,其中: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增长率分别为-24.79%-15.72%(其中民营-53.38%)、-31.25%-68.12%-72.24%

20211-11,全县参保居民平均住院率为12.8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73个百分点。参保居民住院补偿144346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分别为市域外10815人次、县外市域内25634人次(其中民营医疗机构2218人次)、县二级75287人次、县一级民营20423人次、乡镇级12187人次。人次比分别为: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71852149。与去年同期相比,住院人次增长率为-18.12%,其中: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增长率分别为24.67%15.60%(其中民营-10.17%)、-3.64%-38.74%-64.12%

住院实际补偿比。202111,全县参保居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为67.12%。其中: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6.54%66.05%(民营74.23%)、73.08%76.18%76.69%

20211-11,全县参保居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为69.45%。其中: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3.28%65.52%(民营75.32%)、77.57%90.04%94.15%

住院费用和补偿情况。202111,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药费总额为7944.43万元。 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医药费为1693.49万元,占总医药费的21.32%;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医药费为3001.84万元(其中民营83.77万元),占总医药费的37.79%;县二级医疗机构医药费为2723.94万元,占总医药费的34.29%;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医药费为300.96万元,占总医药费的3.79%;乡镇级医疗机构医药费为224.20万元,占总医药费的2.82%。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住院总医药费用增长-31.34%。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增长-18.76%,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增长10.91%(民营-59.77%),县二级医疗机构增长-38.04%,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增长-66.24%,乡镇级医疗机构增长-72.93%

20211-11,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药费总额为108208.99万元。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医药费为22294.54万元,占总医药费的20.60%;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医药费为37831.27万元(其中民营1985.96万元),占总医药费的34.96%;县二级医疗机构医药费为39520.74万元,占总医药费的36.52%;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医药费为5616.74万元,占总医药费的5.19%;乡镇级医疗机构医药费为2945.70万元,占总医药费的2.72%。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住院总医药费用增长0.05%。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增长28.99%,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增长16.37%(民营7.55%),县二级医疗机构增长-4.57%,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增长-37.66%,乡镇级医疗机构增长-62.86%

202111,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总补偿额为5332.02万元。

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补偿额为957.46万元,占总补偿额的17.96%;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补偿额为1982.59万元(其中民营62.18万元),占总补偿额的37.18%;县二级医疗机构补偿额为1990.74万元,占总补偿额的37.34%;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补偿额为229.29万元,占总补偿额的4.30%;乡镇级医疗机构补偿额为171.93万元,占总补偿额的3.22%。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住院总补偿额增长-40.44%,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增长-11.85%,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增长-12.19%(民营-60.21%),县二级医疗机构增长-45.60%,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增长-76.86%,乡镇级医疗机构增长-82.06%

20211-11,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总补偿额为75152.86万元。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补偿额为11878.96万元,占总补偿额的15.81%;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补偿额为24785.83万元(其中民营1495.73万元),占总补偿额的32.98%;县二级医疗机构补偿额为30657.30万元,占总补偿额的40.79%;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补偿额为5057.25万元,占总补偿额的6.73%;乡镇级医疗机构补偿额为2773.51万元,占总补偿额的3.69%。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住院总补偿额增长-10.21%,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增长26.03%,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增长15.91%(民营8.55%),县二级医疗机构增长-10.81%,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增长-47.20%,乡镇级医疗机构增长-68.98%

次均住院费用。202111,全县次均住院费用为7613.98 元。其中: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21463.70元、14816.57元(民营6394.97元)、4835.68元、2916.32元、2350.1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参保居民次均住院费用总体上升20.55%。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上升8.01%、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上升5.71%(民营-13.71%)、县二级医疗机构上升-9.88%、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上升5.88%、乡镇医疗机构上升-2.49%

20211-11,全县次均住院费用为7496.505元。其中:其中:市域外、县外市域内、县二级、县一级民营、乡镇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20614.46元、14758.24元(民营8953.85元)、5249.34元、2750.20元、2417.0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参保居民次均住院费用总体上升22.19%。其中:市域外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上升3.47%、县外市域内医疗机构上升0.66%(民营19.72%)、县二级医疗机构上升-0.96%、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上升1.75%、乡镇医疗机构上升3.51%

三、按病种付费情况

202111全县共实施住院按病种付费2170例。其中县二级医疗机构开展1973例,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开展76例,乡镇医疗机构开展121例。202111全县共实施门诊按病种付费5104例,其中1.怀远县人民医院11082.怀远荆塗医院18093.怀远县中医院9644.怀远上和医院1223例。

20211-11全县共实施住院按病种付费53116例。其中县二级医疗机构开展39660例,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开展8211例,乡镇医疗机构开展5245例。20211-11全县共实施门诊按病种付费42708例,其中1.怀远县人民医院60562.怀远荆医院200653.怀远县中医院122564.怀远上和医院4331例。    

 四、门诊要求

202111,全县门诊统筹共补偿73055人次,乡镇级医疗机构补偿54105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74.06%;村级医疗机构补偿18950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25.94%20211-11,全县门诊统筹共补偿980244人次,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补偿3137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0.32%;乡镇级医疗机构补偿670369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68.39%;村级医疗机构补偿306738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31.29%

202111,全县门诊统筹补偿额为151.89万元,其中:乡镇医疗机构130.41万元,占总补偿支出85.86%;村级门诊补偿21.48万元,占总补偿支出14.14%20211-11,全县门诊统筹补偿额为2073.60万元,其中:县一级民营医疗机构7.45万元,占总补偿支出0.36%;乡镇医疗机构1711.42万元,占总补偿支出82.53%;村级门诊补偿354.73万元,占总补偿支出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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