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流(引)产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1、企业单位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增加60天生育津贴。
2、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发15天生育津贴。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15天生育津贴。
4、不满四个月流(引)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7个月以上流(引)产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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