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医疗保障局加强信息工作办法(2025年沿用)

发布时间:2025-05-28 09:54 来源: 怀远县医保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条   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局重大工作开展。

第二条   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上级领导来我局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解决问题的。

     2、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阶段进展情况。

     3、重大决策出台后,我局传达贯彻情况、具体措施、成效、发现的新情况等。

     4、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5、其他有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工作建议、意见和设想等。

第三条   信息任务要求:

     1、信息要突出重点,力求全面反映单项或专项重点、重要工作。

     2、树立强烈的信息时效观念,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3、局机关每月任务数为8条,中心每月任务数20条。

第四条   信息公开要求:

     1、局办公室中心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的文字把关。

     2、重大、重要的公开信息,要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

第五条   信息工作将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贡献度为零的,明确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第六条   鼓励全员办信息,鼓励全员学习信息知识。每年度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信息培训专题讲座,提高全员办信息能力。

第七条   信息统计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和中心办公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   信息统计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刊发为统计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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