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异地就医相关政策(一)】
(一)到蚌埠市以外的医院就诊,需要向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如果就诊医院具备异地医保联网结算条件,可以直接报销。省内异地就医自行外转人员实行免备案。
(二)到蚌埠市以外的省内外异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可以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药,且不需要向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注意: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当次可享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医保待遇。承诺人在承诺之日起 1 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的,可在备案地和本市长期享受双向就医医保待遇。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安徽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安徽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就医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材料。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