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线(起付标准、门槛费)、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皖医保发〔2023〕5号文件规定:
1.门诊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退休职工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方面享受倾斜保障。退休职工的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2.药店购药。参保职工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报销额度”
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及限额累计、连续计算,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当年度未使用完的额度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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