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合集(二)

发布时间:2024-12-31 09:12 来源: 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城乡居民医保的

门诊常见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特殊病有哪些病种?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第二期

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来啦

一起来看看吧




门诊常见慢性病待遇政策

 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在我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享受常见慢性病待遇,年度起付线30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55%。参保人员享受多种门诊常见慢性病病种待遇时,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支付限额在单一病种基础上,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多提高不超过1600元单一病种支付限额和门诊常见慢性病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政策

 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患者在我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一个年度内在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该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一个年度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医的,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就医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按当次就诊的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具体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只限于参保居民本人使用哦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

一定要刷医保卡(码)

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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