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学习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领导带头学法,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二是围绕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在县委党校举办医保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研究讨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对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思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和党员学习会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2024年4月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 用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印制政策宣传海报、政策明白纸等10万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共制作宣传条幅1000余条,宣传展板500余块;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医保局、市医保局的双随机检查计划,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行政执法平台中四项目录清单开展实地检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我局成立至今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不断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组织落实,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案归档。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单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标准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行全程记录,完善档案管理。2024年,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并开展行政执法自查,无重大行政行为情况,无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承办的行政处罚案14件,行政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执法过错,无行政处分等情况。二是不断加强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动态宣传。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我局及时答复各类信访件化解群众矛盾,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错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个别法律法规条例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没有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二是仍然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相对薄弱、执法队伍人员少、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等困难和不足,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医保局党组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拓展法治工作思路,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好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理论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地推动本县的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作例会重点培训内容,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普法优势,广泛宣传法治教育。向参保人员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小册子、海报等宣传资料,走进社区、走上街道,开展义诊、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三)落实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第三方检查等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始终维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