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
一、总则
目的:为有效应对事故灾害,快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害对医保工作的影响,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县医保局职责范围内因安全事故、系统故障等引发的,对医保业务正常开展、群众权益等造成威胁或损害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医保权益放在首位;统一领导,在局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协同配合;快速反应,建立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事故灾害;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做好应急准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县医保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指挥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决策和措施;协调各方资源;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指挥小组的日常工作。
(1)指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本系统内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研究决定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指挥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事故灾害信息的发布和上报工作;
协调解决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和人员等保障问题;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处置任务。
(2)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灾害信息,向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负责组织起草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资料,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档案;
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其他任务。
(3)应急工作小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传达指挥领导小组指令,收集、汇总和上报信息,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络。
信息系统应急组:处理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障数据安全,及时恢复系统运行。
医疗保障服务组:协调医疗机构,保障参保人员在事故灾害期间正常就医和医保待遇落实。
后勤保障组:提供应急物资、设备和后勤支持,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三、预防与预警
风险监测与排查:定期对医保办事大厅、办公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预警发布与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相应预警信息。各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预警后,做好应急准备,检查物资设备,落实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根据事故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响应级别,对应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事故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根据需要请求支援。
五、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运作,有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2.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有关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4.应急小组人员要从全局出发,服从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5.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人员,采用合适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及时组织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人员疏散,确定疏散路线和安全区域,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引导人员有序疏散。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对受事故灾害影响的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妥善处理各项医保问题;对受损的医保设施和信息系统进行维修或重建。并应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评估:对事故灾害的原因、经过、损失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应急保障
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人员后备队伍,确保应急工作有充足人力支持。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如备用电源、网络设备、办公用品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通信保障: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确保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与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之间通信畅通。
八、附则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县医保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