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拟新增2025年度第三批基本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蚌埠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蚌医保办〔2024〕5号),经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评估等工作程序,经3月26日县医保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将2家医药机构新增为2025年度第三批怀远县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举报等方式向县医保局或县医保中心反映。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52-8026080、0552-8512393、0552-8051310。
附件:怀远县拟新增2025年度第三批基本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怀远县拟新增2025年度第三批基本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 位 |
基本医保类别 |
1 |
怀远刘碾医院 |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
2 |
怀远县万福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
二类定点零售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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