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蚌埠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怀远县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怀医保〔2024〕105号)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已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经过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5年5月26日研究决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4)。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怀远县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无异议。
附件:1、怀远县2024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2、怀远县2024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良好单位名单
3、怀远县2024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单位名单
4、怀远县2024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单位名单
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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