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四问四答:门诊处方量疑惑全解答

发布时间:2025-05-30 10:50 来源: 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最近,小编收到很多参保患者关于门诊处方量的咨询:“这个药为什么只给我开一个月?”“慢性病每个月都要去开药太麻烦了”……看来,大家在就诊报销过程中,对于门诊处方量的规定,确实有很多疑惑。

下面,小编一一进行解答。


Q
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可以开多久的药量?

处方量一般控制在7天内或最小包装量,慢性疾病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四周;特殊情况、病情稳定的患者,处方量最长不超过十二周。

居民普通门诊可以开多久的药量?
Q

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合理诊治,不得开具大处方和长期处方。

Q
居民两病门诊可以开多久的药量? 

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开具长期处方,处方量最长不超过十二周。 

门诊慢特病可以开多久的药量?
Q

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四周内;可根据慢特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十二周。


温馨提示

特殊慢性病使用注射剂的按医保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最后,需要医师注意: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 

来源:蚌埠医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