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医疗保障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规定,结合县医保局实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分工
县医保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由起草股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多个股室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股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
第三条 解读范围
出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县医保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四条 工作流程
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股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包括具体解读内容。
(二)解读材料撰写完成后,由起草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主要领导审签。
(三)解读方案经审定后,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四)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订的政策文件,或者拟由县医保局自行印发、需报县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县医保局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应当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县法制办审查后,呈送县政府办公室收文。
第五条 解读内容
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第六条 解读形式
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可以包括起草股室及其负责同志、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媒体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除文字内容外,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第七条 解读渠道
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时,县医保局负责将配套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务公开办,由县政务公开办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关联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第八条 解读回应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第九条 保障措施
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 考核管理
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考核范围。
第十一条 发布施行
本办法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