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1-9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9-29 16:21 来源: 怀远县应急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县应急局1-9月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印发《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66条具体举措的通知》和《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7月份,县安委会成立了四个综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经开区)、龙亢农场,有关县直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关于全县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通报反馈问题51项,目前已完成整改。近期,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部署了领导带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企业应急演练及隐患自查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部署,进一步压实了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隐患1017处,整改893处,整改率87.8%,收到群众举报安全隐患254处,整改完成229处,整改率90.15%。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其中建筑施工领域发现隐患83处,重大风险隐患1处,责令停用起重机械5台,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执法检查110余次,发现隐患128处,责令企业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工矿商贸领域检查3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49项,已责令企业按期消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交通违法中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治理,共开展研判风险214次,处置交通违法风险项目1320件,其中交通违法处理969条,审验车辆333台,报废车辆6台,处理有责道路交通事故12起;城镇燃气领域全面排查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街区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210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对主管网(72.975公里)、次高压管网(2公里)、庭院管网(80公里)定期巡查。自建房领域已完成自建房安全排查239983户并建立台账,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2351户;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1285户,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4户;全县已整改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214户,其中已整改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4户。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针对疫情影响下的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需要,县应急管理局打破惯例,将培训送到基层,由你来学变成送去学,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到我县开展了两期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共有15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参加了培训,切实做到了安全知识送给更多的企业,让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做安全生产的明白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界限,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县具体举措,严格贯彻落实四项专项行动。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四项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县安委办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商贸流通行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文化场所和旅游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认真总结三年行动制度成果。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梳理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并提出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着力将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并逐步推广,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力量配备,严守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