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10:05 来源: 怀远县应急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龙亢农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请分别于615日、121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36       


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县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安委会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县、乡(镇)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县、乡(镇)及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乡(镇)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安委办、县委组织部、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各单位分工负责)

2. 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结合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安委办)推动县、乡(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委编办、应急消防救援、各乡镇、经开区分工负责)推动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安委办、各乡镇分工负责)

3.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安委会十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十个专项领导小组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安委办、县委编办分工负责)推动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全生产办公室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文化旅游消防救援队、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大力推进县、乡、村、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安委会对各乡镇、各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委组织部协同)3月底前,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安委办6月底前,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对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6.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应急发展改革委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牵头)进一步完善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国资委)

7. 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牵头,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安委办)

9. 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县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假日期间道路安全管理,在车流量较大路段的服务区设置警务站和消防救援力量,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公安交通运输

10.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强化对停产企业和特殊作业的线上监管,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实战化运用。(责任单位:应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导服务。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责任单位:应急牵头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应急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严格落实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要求。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封控小区等涉疫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产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消防救援队牵头,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 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不适航渔船出港等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公安分工负责)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3.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14. 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局商务应急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工负责

15. 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冶金、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钢铁、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应急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配合推进省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开展水利设施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消除水利设施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水利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公安文化旅游应急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6. 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加强为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法律保护及援助,为弱势群众的平等就业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7. 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季度有执法案件的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平台,找准短板不足,学习先进、打牢基础、夯实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牵头)各乡镇年底前要保证至少有两人能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或有队伍开展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各乡镇)

18.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规程(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试行)》,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19. 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20.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依托市级一期平台基础,拿出可行建议方案,建设监测预警分中心,选择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

21. 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应急

22.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推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应急经济和信息化科技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

23.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4. 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消防救援队)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应急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应急

25. 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配合省市参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责任单位:应急

26.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应急委宣传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应急财政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及时点名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

27.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拍摄安全生产公益警示宣传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怀远”“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公安应急县文化和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分工负责)

 

安委会负责同志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安委会负责同志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

牵头安委会领导

牵头

责任单位

协同责任单位

1

推动县、乡(镇)及各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高东升

委宣传部

应急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

制定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单位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高东升

委组织部

发展改革委

应急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地震、消防救援、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电力)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祖家国

发展改革委

财政

应急

消防救援

4

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中期评估。

祖家国

应急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

结合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

祖家国

应急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

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祖家国

应急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8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公安、司法、武警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武警怀远中队

9

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10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县公安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科学技术、文化旅游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程邦国

县科技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12

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

程邦国

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应急局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3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教育、卫生健康、妇联、总工会、团县委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县教育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

县妇联

县总工会

团县委

14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水利、农业农村、人社、供销、气象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高瑞林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供销社

县气象局

15

持续推进农机、渔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平安创建

高瑞林

县农业农村局

16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核制度。

高瑞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应急局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7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民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赵树建

县民政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18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城市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城市管理局

县重点工程中心

19

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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