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怀远县河溜葛龙飞烟花爆竹经营部 |
92340321MA8QD25X3B |
(怀)应急罚〔2024〕9号 |
通过对河溜镇“1·27”烟花爆竹经营店着火事件调查发现:你经营部未接受批发企业配送服务自行提取烟花爆竹、在零售许可证许可场所和许可范围外经营烟花爆竹、未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结合自由裁量权决定给予并处撤销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 |
2024/10/0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