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10-10 15:27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怀远县龙亢陈文社酒批发部

92340321MA2QYR7408

(怀)应急罚〔2024〕10号

零售点店内未使用防爆灯具,电线裸露混乱未穿管,未制定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示,与人员密集场所集贸市场未达到100米的安全距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结合自由裁量权决定给予并处撤销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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