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怀远县龙亢陈文社酒批发部 |
92340321MA2QYR7408 |
(怀)应急罚〔2024〕10号 |
零售点店内未使用防爆灯具,电线裸露混乱未穿管,未制定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示,与人员密集场所集贸市场未达到100米的安全距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结合自由裁量权决定给予并处撤销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 |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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