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经检查核实,怀远县常坟镇常守利烟花炮竹销售点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理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零售店(点)基本信息
附件:
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零售店(点)基本信息
序号 |
经营单位 |
经营单位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有效期 |
1 |
常守利 |
怀远县常坟镇常守利烟花炮竹销售点 |
怀远县常坟镇常坟街集贸市场坝西100米 |
皖LS(2024)20374 |
2024.11.30-2025.11.3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