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13号

发布时间:2024-12-16 16:17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安徽润博瑞实业有限公司

91340321MA2T64XY9J

怀应急罚〔2024〕13

根据执法检查重大隐患企业集中约谈会情况,我单位给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到安徽润博瑞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复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仍未与承包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属于重大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权,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5000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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