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李** |
41232219********94 |
(怀)应急罚〔2024〕14号 |
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到安徽润博瑞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复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仍未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属于重大隐患,作为企业安全员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证明你未履行好安全职责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和第二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作出处人民币1000(壹 )仟元款的行政处罚。 |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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