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17号

发布时间:2024-12-20 16:20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怀远县白杨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91340321MA8QFCBR0T

怀应急罚〔2024〕17

根据有关线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怀远县白杨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路边招牌显示汽油优惠等字样,结合白莲坡镇政府提供的相关线索,该单位涉嫌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汽油)情况下从事汽油储存、销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100000元(拾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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